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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17-00061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新安镇
发布日期: 2017-09-12 文  号:新府发[2017]76号 关 键 词:危险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府发〔2017〕76号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城镇各单位: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10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制定了《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7年9月12日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危爆案件和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家、四川省和绵阳市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努力做到“四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入暴恐分子手中,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施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重大爆炸案事件,坚决防止禁寄运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确保党的十九大安全胜利召开。二、组织领导成立镇长曾波任组长、镇人武部长、副镇长笪理任副组长,镇安监办、民政与卫计办、信访综治办、交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安食药工质所、新安派出所、新安中学、新安小学、新安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安镇集中开展易制爆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掌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研究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情况收集、督导检查,以及组织开展易制爆危化品和寄递物流行业联合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时间安排(一)全面清查阶段(9月10日前)。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对相关企业、重点人员、重点物品开展拉网式排查,确定重点整治的隐患、问题,将整治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到11月30日)。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整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对重点地区及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坚决整治到位。(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到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作法,健全完善相关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四、工作措施(一)集中开展底数清理1、集中清理核查在册企业。各村(社区)、派出所要在9月10日前,共同对辖区内的已登记企业(网点)开展1次上门核查,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明确村(社区)、派出所和企业安全责任人。2、全面清理未在册企业。各村(社区)和派出所,要共同组织开展未在册企业集中清理摸底工作,重点排查清理易滋生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活动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院落等部位,以及化工、制药、纺织品、教学、科研、医疗等单位和城乡结合部的货运集散点、寄递物流行业及其末端网点,对未登记的易制爆和寄递物流企业要逐一建立档案,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将相关情况通报主管部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各村(社区)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统计表》、《物流寄递企业(点)统计表》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二)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新安派出所牵头,组织综治、安监、交通、食药工质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全镇清理出的易制爆危化品企业和寄物流企业(网点)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在工作中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重点检查涉危涉爆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存储条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流向登记、销售验证、销售记录、购销备案、转让报告制度是否齐备,是否做到账物相符,企业使用、销售的易制危化品是否符合使用条件等;重点检查货物运输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运输实名登记、运输货物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物品进行查验,核对并登记托运人及托运品的品名、数量等真实信息;重点检查寄递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开箱验视,收寄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是否查验登记客户身份,过机安检是否按照规定做到应检必检;重点检查、督促、指导卫生院、学校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源、剧毒物品的存储、守护、使用情况。(三)强化日常监督工作1、强化易制爆危化品日常监督。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紧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凭证购买,流向登记、购销备案、安全防范等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防止执行不力,形成监管真空。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易制爆、剧毒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2、强化寄递物流行业日常监督。要加强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督导寄递企业严格审查协议用户,发现生产、销售的产品属于易制爆化学品等涉爆危禁寄物品的,不得为其提供协议服务,督促指导寄递物流行业落实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制度,如实登记托运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四)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工作1、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及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各易制爆企业、单位、寄递物流各营业网点、单位、寄递物流各营业网点张贴禁寄递物品目录和宣传图片,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强化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禁寄、禁运物品,特别是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识别能力。2、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厅字[2017]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宣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3、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公安机关要对所有涉爆重点人员逐人明确责任民警、逐人见面、逐人物建治安信息员、逐人建立档案,及时掌握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交往关系、通信交通工具等情况,实现动态管控目标;要及时核查处置大情况平台预警信息,主动发现查处涉爆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发动群众举报等方法,及时搜集、掌握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逐条组织核查盯办,逐案落实侦办责任,集中力量及时侦破。(五)大力推进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1、加快系统之间的融合、互通。公安部门要加快多个信息系统的融合,加快社会化信息采集和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开发建设,逐步整合旅店业、机动车、散装汽油、民爆管理、剧毒化学品管理、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等业务板块,全面构建一个平台支撑、多个应用系统的公共信息管理应用模式。要借助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建立完善预警预测数据模型,通过汇集行业人员基础数据、危爆物品流通数据、网络过激敏感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和建模分析,努力做到风险可预测评估、轨迹可查询追溯、责任可倒查追究。2、确保系统的应用、数据采集。要对照上级邮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督促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100%接入、使用实名收寄系统,督促寄递企业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提升寄递数据人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2017年实名收寄信息化率达到60%,力争2018年达到100%。(六)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活动1、公安机关要持续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提出的“五个不放过”,即:“涉案危爆物品来源和流向不查清不放过,非法制贩窝点不打掉不放过,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涉案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涉案企业追责不到位不放过”的工作,加强涉枪涉爆案件侦办和倒查溯源。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涉及非法寄运危爆物品案件,要逐案追溯物品源头、逐环节倒查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寄件人、托运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从业人员明知为禁寄、禁运的危爆物品,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寄递渠道贩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在检查中发现寄递物流企业不执行安全查验或者开封验视制度、不查验客户身份、不登记客户身份和物品信息的,要联合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同时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危爆品行为,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3、安监办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邮件、快件寄递企业;负责对储存、使用危爆品存在隐患问题的涉危单位,监督指导整改,严查违规购入、存储易制爆危化品的行为,对违法向个人或者没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监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罚。4、食药工质所负责对清理、检查中发现掌握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证照不齐全的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五、工作要求(一)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将寄递物品安全监管抓紧抓实,将危爆物品管严管牢。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主任责任落实到位,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重大案件、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倒查,处罚当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将涉事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惩戒氛围。(二)积极探索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健全制度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确保对危爆物品和寄递物流行业“全覆盖、全流程”清理整顿。各部门对危爆物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寄递物流行业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三)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社会参与。各部门要公布举报方式,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危和寄递物流行业违法犯罪线索。对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要组织媒体予以宣传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形成震慑。要建立举报奖励专项经费,重奖举报有功人员,一案一奖,及时兑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四)强化督导考核,及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进展迟缓、力度不大的,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新安派出所、镇综治办、安监办、经发办、交管办、卫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药工质所和各村(社区 )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自2017年9月起,各村(社区)、城镇各有关单位每月1日前向镇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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