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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52325756/2018-0000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7-12-29 文  号:江安监[2017]106号 关 键 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总队《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
    现将省总队《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指导意见》(川安监执法总[2017]3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工业园区按照省总队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执法计划,在岁末年初重要时段对本辖区内企业进行严格监察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察执法,对主体责任落实较差、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不认真、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作为此次监察执法的重点。市执法大队将结合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抽查。
    根据绵安监执法支[2017]5号文件相关要求,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编制本次执法活动的检查方案和执法计划,并将本次执法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于2018年3月25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市执法大队,此项工作将纳入2018年考核内容。
    联系人:王德钦
    联系电话:2338638
    qq邮箱:1292025220@qq.com.
    附件:1.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2.川安监执法总[2017]39号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川安监执法总[201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