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
索 引 号:00000010/2018-00001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新安镇
发布日期: 2018-01-05 文  号:新府发[2018]1号 关 键 词:大气环境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新府发〔2018〕1号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各场镇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工作1、严控工地、道路、堆场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推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蓬并修筑防风墙;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2、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秸秆禁烧管理的有益经验,积极引进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标语,建立秸秆禁烧巡查组,确保秸秆禁烧巡查全覆盖,无缝隙。大力加强场镇焚烧落叶、垃圾管控,倡导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节日文明祭祀。加大场镇、各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露天焚烧行为。严格执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谁烧罚谁的制度,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2017年我镇秸秆禁烧督察组发现部分村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个别村两委干部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宣传上不到位。没有形成强大的秸秆禁烧氛围,导致农民禁烧意识出现反复。2018年,各村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力度,持续防范,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胜利。3、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场镇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加强场镇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严格管控露天烧烤。4、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禁止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5、开展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开展全镇砖瓦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整体思路,推进砖瓦行业污染治理。二、保障措施1、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场镇单位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更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坚持亲自抓、主动抓、认真抓,当好大气污染防治总指挥。各职能部门则要履行职责,确保目标、责任、任务、项目、资金“五落实”。2、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工作调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和约谈。发现有焚烧现象的村,年终考核一票否决。3、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和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各类环保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实施“以奖代补” 、“以奖促治”,推动大气污染治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附件: